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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1日起申辦重大傷病救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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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九十五年度第三次「重大傷病重點救助」案,自十月一日起至十月卅一日止受理申請,預計十一月底完成發放。 基金會表示:凡屬中低收入戶之就養榮民遺眷及低收入戶榮民遺眷,持有縣市政府核發之中低收入戶(低收入戶)證明者,因重大傷病而長年臥病在床導致全家陷入困境者,為救助對象,凡符合條件者,請於規定時間內檢附相關證明(重大傷病卡逾期者應向健保局申請重大傷病證明)。另重大傷病為中風、重度及極重度精神病患者,必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(證明傷病等級),洽請所在地榮服處協助申辦。(點閱次數:1181)